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已于二○○八年七月三十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设计人员认真学习,在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图审查中严格贯彻执行。对于尚未开工,但没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防火救灾建筑、基础设施建筑项目,必须重新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