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导航 >> 建筑节能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第十批建筑节能产品认定的通知
[ 2008-11-07 ]    点击:    字体: [ ]

各区建设局、建筑节能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第十批申报建筑节能产品认定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合格的7家节能产品名单予以公布,同时颁发《厦门市建筑节能产品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二年。
  附件:厦门市第十批建筑节能产品认定名单。

○○八年十一月七日    



下载:厦门市第十批建筑节能产品认定名单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