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9年,在建设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面实现了省、市下达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之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09年度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9年度“创建优良工程优胜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优胜单位”。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评选条件和范围为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厦建工〔2009〕11号)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2008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补充通知(厦建工〔2009〕25号)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范围,其中业绩要求使用2009年度的业绩。
二、评选的方法和要求
2009年度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9年度“创建优良工程优胜单位”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优胜单位”应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并于2月26日前报送我局工程建设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由我局组织进行评选、表彰工作。
附件:1、厦门市200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申报表
2、厦门市200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个人申报表
3、厦门市2009年度创建优良工程优胜单位申报表
4、厦门市2009年度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优胜单位申报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