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11条
二、审查单位: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三、审查范围:
厦门市规划区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审查内容:
审查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各专业设计是否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专业技术性规范、规程和规定
五、建设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施工图文件报审表一式两份(下载网址 www.fjjs.gov.cn );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建设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证及附图或厦门市政府核发的用地红线图及用地批复;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盖有规划部门图章的规划总平面图及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批文;
(6)所需提交的相关图纸及其它资料:
A、全套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室外给排水总平图、管网综合图)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出图章,注册章(一式三份) ;另加一份各专业图纸目录和总平图
B、工程勘察报告书(详勘,并应有场地抗震性能评价内容),及勘察成果审查报告书及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C、各专业计算书(出图章,注册章):①地基与基础计算书;②电算文本文件:.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力和剪质比文件;.结构位移文件;.质量、质心坐标和风荷载文件;.超配筋信息;.框剪结构:剪力墙承受的地震倾覆矩信息及框架各层总剪力的调整信息;③电算图形文件:.各层结构平面简图;.各层荷载标准值图;.控制层柱纵筋,箍筋配筋图,墙配筋图;.控制层柱轴压比图;.底层柱,墙底最大组合内力图;④对需要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变形验算的结构,应提供薄弱层部位及弹塑性层间位移计算结果;⑤需采用时程分析的建筑;⑥框支剪力墙结构及底框架结构,应提供上下层剪切刚度比计算书;⑦砌体结构应提供墙体抗震荷抗压承载力验算结果;
D、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严格按照《建设部令第59号》附件的要求,报送审查材料并填写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申报表;
(7)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应加盖单位公章及出图章);
(8)经备案的设计合同。
(9)施工图审查合同鉴定备案表。
注:1、未在厦门建设与管理局注册的外来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上应盖总院出图章及项目负责人在全套图纸上盖执业注册章,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图纸上盖注册章.
2、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无须提供第(2)条资料。第(3)条改为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规划指标的宗地界址图。
3、加固改、扩建工程还需提供原工程施工图竣工资料及工程检测报告,抗震鉴定书。
六、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与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皇达大厦26层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18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