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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初审)办事须知
[ 2004-06-23 ]    点击:    字体: [ ]

一、受理事项:本市监理单位资质年检

二、应提交资料:按照当年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提供资料。

三、受理时间:每年220日至35

地点:市建设与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

四、受理程序: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受理→处务会审核→分管领导签发→上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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