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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全市第三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结果的通告
[ 2010-01-06 ]    点击:    字体: [ ]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379号令)、《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物业服务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9]13号文)的有关规定,经企业上报信息数据、我局初审验证、实地检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审核后,现有厦门星海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物业管理企业基本符合建设部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同时,注销厦门凯城楼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现将符合建设部三级资质等级要求的10家企业名单、注销物业管理资质的21家物业服务企业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12009年第三批通过物业管理资质检查的10家企业名单

  22009年第三批注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21家企业名单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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