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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
[ 2007-02-15 ]    点击:    字体: [ ]

 

 

 

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及省建设厅有关验收考评工作的要求,我局委托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075月上旬开展2007年度厦门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工作,并对2004年前所有厦门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进行复查(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项目称号的除外)

按要求,获得市级示范或优秀的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项目称号的,只参加该项目最高级别称号的复审考评,不参加市示范(优秀)项目的复审考评。今后对复查的项目,除了被取消称号的项目外,我局将不再另行发文公布复查通过的项目名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和复查工作将继续委托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具体通知(厦物协[2007]1号)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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